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5月14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湖金罚决字〔2024〕4号)显示,因流动资金贷款发放不审慎;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罚款105万元;对李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南太湖新区支行沃德客户经理)警告;对许兆枫(时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授信与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警告。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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