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本是人生一大喜事,但对福清的阿建一家来说,却成了一场难以言说的噩梦:花费560万元买的新房却被停放了一具遗体,这件事给全家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

01新房遭人恶意捣乱

小亮的房子处于高山镇的一处新建楼盘,由别墅、沿街店铺和地下停车库三部分组成。然而,今年4月3日晚上,小亮的家人突然发现,店铺里停放了一具陌生人的遗体,现场还设有简易的灵堂。

事发后第三天,在高山镇政府工作人员的介入下,遗体已经被送到殡仪馆安置,但这件事仍让阿建一家心中发怵,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02阿丽:与开发商有纠纷

据调解小组多方了解,摆放遗体的正是死者的妻子阿丽,她承认自己与阿建一家并不相识,她的家就在距离事发店铺不到三米的土坡上。阿丽强调,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占用了她家的地。

03阿丽:不知房产已买卖 质疑手续存在问题

调解员胖姐认为,阿丽的做法不可取。但阿丽称,自己并不知道房子已经被售卖,因为他们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纠纷,店铺所在处的产权不能办理。但小亮表示,当初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房子没有问题,他们也都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小亮认为,既然是开发商与阿丽之间的纠纷,他希望将阿丽将这套店铺买走。但阿丽不接受这个提议,她认为,小亮购买的房子本就占用了她家的土地范围,她不愿意花钱购买。

04开发商:未侵犯阿丽合法权益

小区开发商代表李先生告诉调解小组,当初地是国土局审批给他们的,而且开发建设的楼盘在红线规划范围内,并未侵占阿丽家的土地;此前,由于阿丽家的赔偿要求过高,因此并未被征迁。

05调解小组分析各方责任

为了促进问题解决,调解小组帮助各方进行责任分析。首先,作为停放遗体的行为人,阿丽应该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阿建的精神损失;其次,开发商应承担此次事件的部分责任。

律师 罗威

开发商没有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没有如实向消费者阿建及时披露与阿丽有纠纷的事实,侵害了阿建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因此要承担该事件中的次要责任。

调解小组在了解情况时就注意到,被停放遗体的店铺没有设置大门。调解员认为,开发商在交付房产时存在过失。

开发商代表 李先生

因为有高低差,我们开发商把这个门的钱扣下来,让业主自己去安装。

李先生的说法被阿建一家当场提出质疑,小亮表示,购房时开发商曾作出承诺。

06物业:及时介入处理 无能为力

调解员建议双方以实际凭证为依据,在无法拿出相应凭证的情况下,开发商应积极促进问题解决;其次,房产交付业主后,作为物业管理方应履行管理职责,确保业主权益得到保障。但物业主任表示,已尽职尽责处理,在阿丽摆放遗体的时候就告知店铺已经售卖,并在劝告无果的情况下拨打了报警电话。

在场的开发商代表与物业方均表示,希望由高山镇政府牵头组织进一步调解。

07属地政府与司法所介入 牵头调解

高山镇矛盾纠纷调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调解小组,事发后他们已多次组织调解,但三方意见差距较大,调解工作仍在继续。

针对此次事件,各方应积极担责,作为房产所有者和管理者,开发商和物业方需加强房产安全管理,作为个人,阿丽应当尊重生命和他人权益。

调解小组希望这场纠纷能够尽快得到解决,也希望阿建一家能够重新找回生活的平静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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