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范佳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4月29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其中6起典型案例。

其中包括仙桃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吴熙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等问题。2023年11月,吴熙垚在位于武昌某小区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参加宴请,餐饮费用共计3786元由私营企业主承担;在某市驻汉办组织私人聚餐,餐饮费用共计7622元由该驻汉办承担;利用职权,先后2次将应由本人支付的餐饮费用9566元,由某私营企业主承担。吴熙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吴熙垚是湖北潜江人,1984年10月生,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2006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潜江市王场镇党委书记,江汉盐化工业园管委会党委书记,潜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仙桃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等职。

此外,通报的典型案例还有:湖北中医药大学原副校长何绍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7年7月至2023年7月,何绍斌先后收受武汉某咨询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某等16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香烟91条、高档白酒66瓶、高档礼品2盒、高档服装3件以及礼金、消费卡1.9万元;先后4次接受某医药公司副董事长马某某和某药业科技公司销售副总监曾某某等2名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席间饮用高档白酒,相关费用共计4.22万元由马某某和曾某某承担。何绍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勇在企业内部食堂违规吃喝问题。2023年2月27日,刘勇作为十堰市政府机关食堂某“E餐通”改造项目的牵头负责人,违规接受项目乙方某银行十堰分行副行长刘某某在该行内部食堂组织的宴请,席间饮用酒水。刘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南漳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郭宗辉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等问题。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郭宗辉通过使用虚假公函、违规列支等方式将应由个人支付的4552元餐费在单位账上报销;2023年3月,郭宗辉在杭州培训学习结束后,擅自改变行程借机旅游,违规报销住宿费用1110元。郭宗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安县委编办原四级调研员唐植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22年“五一”节假日期间,唐植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私营企业主的安排,到多个景区游玩,相关食宿、景点门票及日常开支等费用共计8000元均由该私营企业主支付。唐植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颜庆红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20年6月至2022年8月,颜庆红安排该局工作人员,通过虚列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培训就餐人数等方式,违规报销该局接待费7183元。颜庆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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