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救护车把56岁的肾衰竭病人拉回家后,在家里维持了6个小时,家属就准备放弃,把呼吸机停了。这时,病人在纸上歪歪斜斜写了几个字,“求别拔管,还想活!”家属看到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但他们的做法,引起了争议。 (来源:速看视讯) 医生让家属把患者拉回家,也是看到患者好不了了,在医院要花很多钱,希望家属让患者在家里度过生命最后的时间。 而家属在患者回家后,聚在一起商量。他们觉得这样继续下去也不是个事,家人痛苦,患者也遭罪,要不咱们放弃吧? 家属中有人反对,有人沉默,但赞同拔管的人属于大多数。他的病,已经让家里不堪重负了,医生都说没办法了,苦苦支撑又有什么用呢? 不料,患者听到他们的讨论,颤颤巍巍地伸出手,希望发表自己的意见。 明白过来的家属,赶紧找来了纸笔递给患者,看看他是什么想法,结果患者在纸上歪歪斜斜写了几个字,“求别拔管,还想活!” 家属看到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他们也想继续帮他治疗,也想他可以早日康复,但现在不是没有办法了吗?但凡有一丝希望,他们也不至于决定要拔管啊。 最终,家属还是忍痛把呼吸机停了。之后,家属们坐在床前陪着患者,十几分钟后,饱经病痛的他,就这样走了。 对此,有网友称,“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人?就一台呼吸机而已,能用几个钱?病人都求你们了居然还拔掉,这种事情我不能理解!” “亲人还能写字,怎么会忍心拔管?太残忍了!简直就是杀人呀!”“已经回家了!费用能多少?他想活,就多活几天也不行吗?就差这几天吗?” 一朋友说,“我老爸整整在医院躺了7年多,最后一年多就是浑身管子活着,我们一家人商量了无数次要拔管子,都下不了手,最后一家人达成共识就是砸锅卖铁,卖房子,卖肾,也要让老爸活下去!” “每个人只有一辈子,人没有来世!好多人完全不懂一个人没了就没了,是什么感觉!” 法律怎么看这事,拔管、放弃治疗,涉嫌故意杀人罪吗? 刑法根据主客观一致原则定罪量刑,故意杀人罪,是指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又实施了相应的行为。 四川眉山曾发生过类似的案例,一50岁的女子因为车祸,医院告知家属,她已脑死亡,救治无望,建议家属放弃治疗或转入重症监护病房维持生命。 家属选择的是后者,转入重症监护病房维持生命,女子儿子到医院探望女子时,拔掉了她的呼吸管,并阻止医护人员抢救。 不久,女子离世,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将女子儿子刑事拘留。 注意,主动拔管和放弃治疗是有区别。把呼吸管拔掉,对正在救治中的人是致命的,也是不想让患者活下去,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或阻止生命的行为。在这种特定的情境下,主观上希望患者生命提前结束,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条件。 所以,主动拔管涉嫌故意杀人罪,放弃治疗不构成犯罪,留由道德评价! 对于此事,另一朋友表示,还是自己想不开!我虽然才三十多,但很想得开。如果我的病治不好,花费巨大的代价只是多活个两年,我会要求家人不要治疗,只要吃些缓解疼痛的药就可以了。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带我出去走走! 如果是那种生理不能自理的,希望家人立即拔管,不想自己受罪也让家人受罪! 人生在世活好、走好,自己解脱、家人解脱!关注@皓子说法 生活中学法律,法律中看生活。

家人给有求生欲的病人拔管是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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