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2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郭兰峰和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发布会现场文字实录:

发布会现场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 郭兰峰:

谢谢主持人。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够参加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关心、支持。

第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家都清楚,“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环境是我们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关系社会、经济等方面的重大课题。我国地域辽阔,有960万平方公里,生态系统复杂多样,在国际上总体是偏弱的,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都不太足,生态环境保护压力较大。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在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出台这个《条例》,建立完善的生态系统保护长效投入制度体系,有利于让生态保护主体吃下定心丸,全力保护青山绿水,也有利于提高各方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家都知道,生态环境是一个准公共产品或者公共产品,必然会出现“搭便车”现象。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政策激励的方式。比如谁来治理、就给谁钱,或者给一定的回报。当然,利用法治、条例来规范,让大家必须承担起这样的社会责任,也是我们出台这个《条例》很关键、很重要的一个考虑。同时,我们也想给社会一个预期,充分体现我们生态保护工作是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不会生态环境好一点就放松,差一点就加力,要不断地、持之以恒地、毫不放松地推进这项工作。

第三,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生态环境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生态产品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清洁的水、干净的空气等需求都十分迫切。但生态屏障区、生态脆弱区的地方财政,由于多种因素,相对较弱,没有能力去投入。同时,在这些区域生活的农牧民受保护生态环境的限制,工作岗位单一,收入偏低。在这种情况下,单靠这一地区的政府和老百姓来投入,显然不太够。所以,《条例》以补偿为纽带、以激励为手段,坚持生态富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搭建起生态受益者和保护者之间的利益分享机制,让当地老百姓保护生态有益可得,激发全社会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将保护生态环境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

下面,我简要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一共6章33节。

大家可以看到,《条例》分三个方面:一个是财政纵向,就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还有一个地区间横向补偿,也就是流域之间、区域之间的政府间补偿;还有一个方面是市场机制补偿。分这三篇,很清晰。

第一章开篇名义,首次明确界定生态保护补偿的概念

第二章是财政纵向补偿,我们希望能够用法规的形式稳定保护投入的基本盘,也是突出有为政府的作用。因为生态环境是公共产品,政府理所当然是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这项工作在我国是历史最久的、涉及范围最广的、投入力度最较大的。《条例》用法律的形式,把这些投入固定下来,给社会一个稳定的预期。同时,也是对政府的一种约束,不是说想调就可以调的。另一方面,强化区域主体功能,将一些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纳入补偿范围。大家知道,这个是可以得到中央财政支持的,从而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协同发展的区域格局。我在之前的新闻发布会上曾经讲过,大家都知道青海的三江源是长江、黄河、龙门江,这些地方不太可能发展经济,没有经济就没有财税,老百姓就富裕不起来。但如果不保护三江源这个地方的水,我们的大江大河就没有干净水源。怎么办?就要采取补偿制度,而不是让它去发展经济,破坏生态环境。

第三章是地区间的横向补偿,重在加强区域治理联动,织密织牢保护合作网络。大江大河,还有很多湖泊,都是跨区域、跨流域的。应该讲,在实践工作中我们也充分感到跨流域治理是非常困难的,这也是一个世界性课题。这几年,流域相关的地方政府都在积极实践,探索出一个横跨各重点流域、纵贯省市县乡村的全方位、多层次横向补偿机制。我们就想把这些好的经验,用法律法规形式明确下来,上升为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同时,我们在《条例》里面坚持问题导向,瞄准横向补偿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对症下药、靶向治疗,聚焦补偿协议签订、协议履行、纠纷解决等核心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规范。比如,两个省之间签了协议,到时候却不履行,这是《条例》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第四章是市场机制补偿,重在发挥市场主体活力,发挥有效市场功能。应该讲,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需要全社会投入。各类企业、社会组织都是生态保护的重要力量,社会资金是政府投入的有益补充。《条例》遵循市场规律,明确提出了政府搭台、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补偿路径,通过推进资源环境权益交易,促进生态产业发展,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等多元化方式,动员和汇聚各方面力量,实现生态产品需求和供给的精准对接,提高生态产品价值。这一章主要是市场化的东西,需要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来实现。

第五章是保障和监督管理制度,重在完善配套政策,为补偿机制实施保驾护航。比如,我们建立生态保护补偿统计体系。如果没有统计,这个产品到底有多大量、它的价值在哪,价格怎么定,都可能出现问题,需要我们提供技术支撑。另外,还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我们知道,离开金融的经济是不存在的,金融贯穿方方面面,生态环境保护也离不开绿色金融,还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为补偿机制市场化提供标准规范。同时,《条例》也明确了补偿行为的违法情形和法律责任,为补偿机制实施提供法治保障。

第六章是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时间。刚才我也介绍了,《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我就先介绍这些。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回答记者朋友的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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