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璐

4月23日,国资委网站发布6户中央企业外部董事职务变动情况。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聘任杨保华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聘任王宏、刘林宗、葛小春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王光坤不再担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务。

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聘任葛小春为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聘任沙先华、吕卫平、许高峰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聘任张国发、白绍桐、吴晓根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顾惠忠不再担任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职务。

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经研究,聘任胡建华、马泽平、田民、吕卫平为中国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是什么职务?人选如何产生?

《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应当明确由出资人机构或相关股东推荐派出的外部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半数,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外部董事一般是指由非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担任的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

根据《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该办法适用于国家出资并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

一般而言,外部董事主要职责是对任职企业的改革发展提出建议,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近年来,各地不断规范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2022年,河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部董事履职管理的若干措施》《省管企业外部董事履职指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若干措施》《履职指引》)印发出台。

这是全国首个省管企业外部董事履职系统化管理规章。这份系统化规章主要解决外部董事“如何管”和“怎么用”的问题。建立以引入外部董事为主要特征的省管企业规范董事会制度,实行决策与执行分离,避免省管企业董事会“一言堂”问题。

近日,青岛市国资委研究出台《青岛市市直企业外部董事报告工作办法(试行)》,创新建立外部董事报告工作制度,形成外部董事“发现、报告、处置”问题的闭环机制,促进内外监督形成合力,打造国资国企监管工作新格局。《办法》规定,外部董事向市国资委报告工作分为异议表决报告、专项报告、研究报告、年度报告4类。针对4类报告事项,建立受理、处置、反馈工作流程,打通外部董事向国资委报告工作的绿色渠道,建立国资委与外部董事常态化双向交流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提升国资监管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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