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来,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在不断加深,许多业主都开始呼吁取消物业公司,有不少小区还真做到了,并且用业主委员会来负责小区管理。


       物业提供服务,小区居民支付合理的物业费,原本是一件双赢的事情,为什么这样的关系反而会闹得那么僵呢?我认为,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物业权力过大,且没有受到应有的限制,甚至还开始反客为主。
       按照道理来说,物业是提供服务的一方,该有的服务精神肯定不能少,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许多物业反而将自己当成了小区的主人,不仅对小区住户大呼小喝,还对业主施加了许多限制,比如动不动以断业主的水电来强迫业主交物业费。
       说白了,现在大多数物业公司不过是将小区业主当成了挣钱工具,服务意识没有,哪怕业主不满意,物业也不会在乎。


       第二,服务管理水平越来越差。小区绿化、设备维修、消防检查、外来人员管理等方面都是由物业负责的,不过越来越多的物业是收钱积极,但真正进行办事的时候,却是低效拖拉,许多业主都以为,他们这是出钱请回来一个大爷。
       从以上提到的几个原因,也足以看出物业行业的混乱,这已经严重侵害了业主的权益,以及影响到了小区的正常运转,所以近两年来有越来越多业主呼吁取消物业,这也不让人意外。


       那么,物业到底会不会取消呢?
       不可否认,现在许多物业的职责都没有做到位,但对于大多数业主来说,物业还是有很重要的作用,许多小区也尝试过取消物业,然后以业主选出来的业主委员会管理小区,但结果却显得非常二级分化。
       不可否认,有的小区选出来的业主委员会素质高、有管理经验,经过短暂的磨合后就将小区管理的井井有序,而且费用还远远低于物业费。
       但能做这点的还是少数,更多的小区取消物业后没有变得更好,相反因为缺乏经验,费用各种扯皮,小区反而变得一团糟,最后还是请了一家新的物业回来。


       对此,新华社发表了《物业不应是城市“火药桶”》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前,物业仍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及必要。
       目前的城市住宅楼大多数以小区为单位,而小区居住着那么多人,必要的管理是必需品。


       而小区的大多数居民平时都要忙于工作,又或者陪伴家人孩子,几乎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管理小区。
       如果从小区的收费专门抽出一部分来发放管理人员的薪水,那么又会牵扯到管理费用是否合理等问题,总之这又是一笔糊涂账。
       所以,在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前,物业还是有存在的必要,但这并不意味着物业可以肆意妄为,业主也应该主动起到监督作用。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物业必须公示以下3笔费用,其一是公共区域的经营所得收益,比如电梯的广告费,这些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可以用于补充公共维修基金,也可以直接发放给业主。
       其次,没有经过合同约定及业委会同意,物业不得擅自涨价;最后则是此前8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明确规定了一些杂费是不用交的。


       随着《民法典》对物业收费相关规定的逐渐完善,物业收费乱象也将逐渐减少,业主也将拥有更多工具监督物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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