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男子疑恶意别倒电动自行车,群内却称被追尾并评论受伤女孩‘丑’”一事,引发社会关注。

5月17日凌晨,柳州交警发布警方处理结果,小汽车驾驶人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实线变道),罚款200元记1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未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处以50元罚款。

柳州通报男子恶意别车致两女子受伤

现场视频截图

5月15日上午,经涉事双方来到交警鱼峰大队配合调查,经了解,小汽车驾驶人涉嫌开斗气车,以变更车道并突然刹车的方式,造成两人追尾,侧翻在地后擦伤。同日下午,交警部门将该案移交天马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经查,涉事小车车主康某某因寻衅滋事,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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