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人客车上猝死家属索赔60万,法院:客运公司承担10%责任,未全面尽到“尽力救助”义务

近日,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这样一则案例。2023年4月 王二与丈夫李三乘坐客运车,发车十几分钟后,司机发现李三表现出身体不适,告知其车上有袋子和垃圾篓,并停车。王二把垃圾篓放到李三座位旁并回坐系好安全带,后提出要去A县医院,司机告知其前面不远处有去到A县人民医院的公交车。司机准备停车时,王二表示不下车,并说李三可能是晕车。李三到客运车最后一排座位躺下,王二也随同坐在同排。五分钟后,王二称李三已死亡。司机立即拨打120并报警。医生到达后,发现李三无呼吸和心跳、瞳孔散大,已无生命体征。王二认为客运司机在履职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要求客运公司赔偿李三死亡的各项损失共计60余万元。客运公司认为,李三的死亡系其自身疾病及王二护理不周所致,司机并无过错。兴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司机虽表示关切,但途中未积极提出可就近去卫生院的建议,未全面尽到“尽力救助”义务。综合案件实际情况,法院依法判决客运公司承担10%的责任。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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