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冒充国安“侦察处长”,被抓了!

“我是省国家安全厅侦察处的处长,你放心,有我在,保你没事。”这是李某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诈骗活动时的惯用话术。

目前,李某因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诈骗活动,已被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4年,在某监狱服刑的黄某遇到了一同服刑的李某,两人因为老乡关系很快熟络起来。聊天中,李某曾故作神秘地表示,自己是国家安全机关的“卧底”,到监狱服刑只是工作需要,很快就能出去。黄某当时对此并未当真。随着监区犯人分流,两人再未见面。

直到2022年,已出狱三年的黄某再次偶遇那位当年自称是国安“卧底”的李某。此时的黄某因卷入一起其他案件,被政法机关多次讯问。为了能够使自己“平安无事”,黄某向李某诉苦并寻求帮助。李某让其不要担心,表示自己已是省国家安全厅的“侦察处处长”,会出面协调把黄某从涉及的案件中“摘”出来。

见黄某半信半疑,李某随后展示了“警服”“警官证”“配枪”等,言语中不断透露着自己“非常有实力”。此举彻底获得黄某的信任,黄某满心欢喜,随即送上了2万元现金作为“办事”费用。后来,李某又以“承包政府食堂项目”“购买安居房”等理由,先后诈骗黄某现金26万元。此外,李某还频繁以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在多地实施诈骗活动,诈骗近百万元,受骗人数达数十人,影响极其恶劣。

接到群众举报后,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对此事开展调查,全面廓清了李某涉嫌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的犯罪事实,同时查获一批伪造的“警服”“警官证”等物品。

到案后,李某对其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李某交代,其正是利用国安警察这一职业的神秘感和广大人民群众崇敬国安干警的心理,以及受害人急于“平事”“消灾”的需求,把自己包装成国家安全机关“侦察处长”,并从网络上非法购买了伪造的警服、警官证以及玩具枪等物品,进行诈骗活动。

目前,李某已被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严格依照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和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力量,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是中国人民警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安干警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忠诚卫士,是甘于奉献的无名英雄。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神圣不容亵渎。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冒充国家安全机关人民警察,非法持有和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等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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