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凶手当着我当时只有7岁外孙女的面,捅了50多刀,杀死了我的女儿,血甚至溅到了外孙女的脸上。如今这个凶手终于被执行死刑了,前几天我把最高法的死刑复核裁定书副本带去女儿墓前,让外孙女烧给了她。”2023年4月14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死者顾萃(化名)的父亲顾先生处了解到,此前引发社会热议的男子当着7岁女孩的面50多刀杀死女孩母亲案的凶手屈江已于近日被执行死刑。此案一审曾被法院认定系婚恋纠纷引发,凶手被判处死缓。后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早在案发半年前顾萃就明确表示不再交往,甚至因遭屈江频繁骚扰报警,最终法院二审改判屈江死刑。

被害人

男子当着7岁女孩面50多刀杀死女孩母亲 一审被认为系婚恋纠纷判死缓

据本报此前报道,顾萃生前一边抚养女儿,一边在四川南充经营着一家美甲店,2018年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屈江。顾先生表示,因为当时女儿并不知道屈江是已婚人士,就和屈江开始交往。

这之后,屈江和前妻离婚,持续追求顾萃。这期间顾萃发现,屈江常常赌博,多次向顾萃要钱,顾萃开始都会给钱,但后来实在无法承受,提出了分手。顾先生回忆说,即使顾萃明确表达了分手意愿后,屈江仍不时来骚扰顾萃,向她要钱。

检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显示,顾萃本人或委托同事先后四次拨打110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均依法指派警察到达现场,对屈江进行批评制止,但屈江仍继续跟踪、纠缠、辱骂、骚扰顾萃。

2020年6月1日下午,屈江带着作案用的刀具守在顾萃的工作单位附近,对顾萃进行跟踪。等顾萃下班之后,屈江潜进顾萃居住的楼房,在楼顶天台等待。直到当日晚上12时左右,屈江将自己的电瓶车从单元门口转移至小区后门外公路边,以便作案后能避开监控迅速逃离现场。

6月2日凌晨,屈江用偷配的钥匙打开顾萃的家门,入室后先关闭了电源总闸,随后进入顾萃和女儿睡觉的房间,当着顾萃7岁女儿兰兰(化名)的面残忍地杀死了顾萃。顾先生回忆说,法医曾表示,顾萃全身的创口达到了56处。

该案件一审时,法院认定系婚恋纠纷引发,可对屈江从轻处罚,判决屈江犯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并以此判处屈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一审后检察院抗诉 称案发半年前死者就明确表示不再与凶手交往

一审宣判后,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在抗诉书中表示,一审法院认定本案系婚恋纠纷引起,从而从轻处罚明显不当,也属认定事实错误。检察院表示,案发半年之前,顾萃已明确表示不再与屈江交往,屈江采用非法手段对顾萃进行纠缠、骚扰,被害人报警后,经过公安机关多次对其批评教育并警告,屈江均口头表示愿意改正,但实际上不思悔改继续对顾萃的工作和生活进行纠缠、骚扰。检察院认为,本案中被害人顾萃无过错,不存在因婚恋纠纷引发的案件对错难于判明的情况而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情形。

检察院表示,屈江当着未满8岁的兰兰的面连续砍刺被害者,手段特别残忍,并给兰兰的精神造成了严重创伤。作案后屈江未对顾萃有任何救助,未对被害人亲属进行实质性赔偿。屈江当庭对其故意杀人动机和主观故意翻供,也对其寻衅滋事犯罪事实翻供,拒不认罪,属于认罪态度不好,悔罪表现差。

顾先生此前也向北青报记者表示,案发后,兰兰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时不时会因为噩梦从睡梦中惊醒。案发时,兰兰身上、脸上都被溅上了母亲的血,“是赶来的民警给孩子换了干净的衣服,把脸和头发给洗干净了。”此外,案发后屈江本人从未向顾先生一家表达过任何歉意,这让顾先生无法接受。

凶手被执行死刑 死者女儿将死刑复核裁定书带去母亲墓前

顾先生提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屈江提前准备好作案工具以及逃跑时用的行李,转移好逃跑用的车辆,属于有预谋的犯罪。案发时屈江当着未成年人的面先后用菜刀、匕首捅刺顾萃56处,致顾萃死亡,给顾萃女儿的心理造成了损伤。屈江虽然具有坦白情节,但其系有预谋犯罪,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民愤极大,故量刑时不予从轻处罚,依法可以判处死刑。

2023年4月14日,顾先生向北青报记者表示,他从法院处了解到屈江已于近日被执行死刑。顾先生提供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关于顾萃对于案件的发生存在过错,以此要求对屈江从轻处罚等辩护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核准了四川省高院做出的死刑判决。

“我终于给了女儿一个交代,前几天我特意复印了这份复核书的副本,让外孙女带到女儿墓前烧给了她。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安慰。”顾先生表示。

延伸阅读

深夜,躺在家中卧室内的邹秀勤夫妇被杀害。行凶的,是持刀闯入屋内的同村村民小组长邹二俭。

2023年2月8日,此案一审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邹二俭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害人邹秀勤的家属曾怀疑,邹秀勤因准备举报邹二俭利用组长身份侵占集体财产而遭其报复。不过,法院审理后认定,邹二俭杀害邹秀勤夫妇,是因为他怀疑妻子与邹秀勤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因心结不解而伺机报复泄愤。

被害人邹秀勤夫妇生前合影。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还判决被告人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8万多元。

2月13日晚,死者家属向澎湃新闻表示,将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提出上诉。宣判后,被告人邹二俭也表示将上诉。

尸检:两名被害人共60处创口,男性死者生殖器被割弃

这起故意杀人案的案发地,位于江西永修县滩溪镇。死者为下湾村赤岗组的村民邹秀勤、殷盛香夫妇,均年过六旬。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该案发生在2022年3月21日深夜。案发后,当时已回到自己家中的邹二俭向警方投案,此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先后被永修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执行逮捕。2022年7月,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对邹二俭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22年3月21日23时许,邹二俭携带菜刀、撬棍等作案工具,撬门进入邹秀勤家,此后进入邹秀勤夫妇的卧室,将邹秀勤、殷盛香夫妇杀害。案发后,邹二俭在亲属劝说下拨打“110”报警并主动投案。

2022年12月16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邹秀勤的女儿邹海燕告诉澎湃新闻,2023年2月8日下午,九江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在法庭上对此案宣判。

九江中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邹二俭因怀疑其妻子与同村村民邹秀勤长期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心结不解,伺机报复泄愤。2022年3月21日23时许,邹二俭携带菜刀、撬棍、餐刀等作案工具,从家中独自步行至邹秀勤住处,撬门进入邹秀勤家的厨房内,并将其自带工具放置一旁,改换成邹秀勤家厨房内的菜刀和撬棍,前往附近邹秀勤家的另一处住房,撬门入室后四处搜寻邹秀勤未果,遂将客厅的电视机屏幕砸破,然后返回原处。

法院查明,当时邹二俭返回原处后,使用自带的撬棍、餐刀,将邹秀勤家厨房连接杂物间的木门顶起拉开,然后穿过客厅,进入邹秀勤、殷盛香夫妇居住的卧室内。邹二俭手持菜刀、撬棍、木椅等,先后对卧床睡觉的邹秀勤、殷盛香进行连续砍杀打砸,致使二人无法动弹。为继续泄愤,邹二俭用菜刀将邹秀勤的外生殖器割下丢弃,然后逃离现场。

作案后,邹二俭返回家中,在亲属劝说下拨打“110”报警并主动投案。

鉴定意见通知书

尸检鉴定书显示,被害人殷盛香全身检见13处创口,其中头部面部11处;被害人邹秀勤全身有47处创口,其中头面部有26处。邹秀勤尸体的会阴部见类圆形创面,创面皮肤及阴囊、阴茎缺失,创面较平整,符合锐器切割形成。

据鉴定书记录,两名被害人尸体上的大多数创口,呈现锐器损伤特征;现场勘查提取的菜刀刃长20厘米,可以形成上述创口;两名被害人的死因相同——均系颅脑严重损伤合并急性大出血而死亡。

法院:被告人蓄谋杀人,手段极其残忍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家属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死者女儿邹海燕等人认为,被告人邹二俭利用其村民小组长的身份,侵占村民合法财产、霸占集体财产。邹海燕还提供有许多村民按印签字的书面材料,要求严惩“恶霸”。

邹海燕称,她父亲邹秀勤曾公开指责过邹二俭的“不法行为”,并曾直言要进行举报揭发。她由此怀疑,其父母遇害是邹二俭担心被举报而泄愤报复。

不过,据邹二俭辩解,其作案动机与妻子的“婚外情”有关。邹二俭供述,二三十年前,村里人就开始传他妻子张某香与邹秀勤偷情一事。据其了解,邹秀勤还对外说过张某香与他有“奸情”,并说邹二俭的儿子其实是他的。邹二俭感觉很丢脸,在村里没有脸面,“抬不起头做人”。

案发的几天前,邹二俭从茶山回来,路过村边的水沟时看见妻子洗衣服,而邹秀勤在离她不远处钓鱼。邹二俭想到过往的种种,便认为妻子与邹秀勤“藕断丝连”。

邹二俭供述,当晚回到家,他把妻子狠狠地打了一顿。2022年3月21日中午,他端饭给妻子吃,想向她示好、道歉,但她就是不吃,还在为打她的事生气。当晚,他炒了一碗蛋炒饭端给妻子,她不领情,仍不吃。邹二俭很气愤,就说:“要不你吃这最后一顿饭。”妻子听后也生气了,把装有蛋炒饭的饭碗直接扔进垃圾桶里。邹二俭供称,他当时更加气愤,觉得人活着没什么意思,产生要杀死邹秀勤的强烈想法。当天深夜,他持刀闯入了邹秀勤家。

对于邹二俭所称妻子与邹秀勤有婚外情的说法,多名证人表示曾听过传言,但没有任何证据。邹二俭的妻子张某香对警方称,她与邹秀勤之间从来没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都是丈夫邹二俭捕风捉影。丈夫每次与她吵架,都会拿他听到的传言来说事。“出事”三天前,两人又因此事吵架,邹二俭动手打了他,还提出过离婚。

九江中院审理后认为,邹二俭因怀疑妻子与邹秀勤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便产生了报复杀害邹秀勤的主观故意。

在开庭审理时,邹二俭对故意杀人的罪名提出异议:“我是正当防卫,过失杀人。”他说,案发时,在邹秀勤夫妇的卧室内,他与邹秀勤发生口角和冲突,邹秀勤用脚踢他,他才用菜刀正当防卫,“他老婆过来攻击我,我才用刀把他老婆也砍了……”

针对被告人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等焦点问题,一审法院进行了综合评判。

九江市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尾页)

法院认为,邹二俭基于杀人的故意,携带凶器深夜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在对方未对其发生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菜刀砍击邹秀勤夫妇的头部,在对方失去反抗后,仍不停砍杀直至菜刀刀柄断裂。因担心被害人未死亡,邹二俭又使用撬棍、铁棍、木椅等工具击打被害人身体,并将被害人邹秀勤的生殖器割下。以上事实说明邹二俭系蓄谋杀人,主观上不具有防卫意图,不属于正当防卫。

作为被害人家属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本案存在共犯及共同侵害人。邹海燕等家属称,监控视频显示,邹二俭作案后,于3月22日凌晨0时42分返回家中,但直到2点08分才报警。在这过程中,其亲属邹某、周某等人阻止邹二俭报警,从而拖延了对被害人的抢救时间,故申请追加邹某、周某等五人为共同被告人,并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九江中院认为,邹某、周某等人起初因不相信邹二俭杀了人,有阻止邹二俭电话报警的行为。后来邹某到现场查看,确认邹二俭杀人后,立即让邹二俭报警并开车送其投案,并有家属拨打120。因此,无证据证实周某、邹某等五人构成本案的共犯,其对被害人死亡这一结果的发生不具有过错,不是本案的共同侵害人。

九江中院审理后认为,邹二俭蓄谋杀人致二人死亡,手段极其残忍,性质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2023年1月17日,九江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邹二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邹二俭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86116元。

2月8日,九江中院对此案公开宣判。据到法庭参加宣判的人士介绍,被告人邹二俭在庭上表示将上诉。

2月13日晚,被害人女儿邹海燕告诉澎湃新闻,其律师正准备材料,将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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