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某自称“说真话的叉叉叉”发帖称,因为作家莫言“涉嫌抹黑英雄先烈”而向法院提起了起诉。

起诉书要求判令莫言赔偿每个中国人1元的名誉损失费,一共15亿元。

有人说,其目的就是蹭莫言的流量。

有人觉得,这一阵阵的妖风,让人对明天失去了希望。

有的说,莫言罪大恶极,就该起诉他。

大量网友强烈要求这位“叉叉叉”不要代表自己。

法律界人士认为,起诉莫言是该“叉叉叉”的权利,法院应该本着有诉必理的原则受理他的案件。法律界人士同时提醒,该诉讼标的为15亿元,起诉人需缴纳诉讼费750余万元。

大家普遍相信,该“叉叉叉”是没有能力支付诉讼费的,即便有也舍不得。

有人建议他向支持其起诉的人发起众筹。

更多的人则埋下了头,陷入了苦闷的沉思。

连一向充当舆论水温调节器的老胡都惊呼“何以民粹至此”。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极端的现象——包括民粹——都是一步步走过来的。

其实,早在2020年4月,就曾有另一个“叉叉叉”到武昌法院起诉过作家方方。

虽然那场闹剧最终以“叉叉叉”的无趣收场而告终,但这些“叉叉叉”们并不知道他们在正常人心目的模样丑陋到何种不堪的地步。

大概老胡已经忘了,他当时评论方方时说,历史是一条壮观的大河,方方们只是不起眼的小细流,不仅改变不了大河水流的方向,连小小的浪花也会淹没在大河之中。

根据老胡的逻辑,杜甫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和白居易的“心忧炭贱愿天寒”都是那种不值一提的细流。

但回顾历史,照亮人们心灵的,恰恰正是这些小小的细流,而那裹挟着宏大叙事的历史大河早已不见踪影。

老胡的“历史大河论”鼓励了这条河流无所顾忌地奔涌向前,并且冲毁它所遇到的一切:河堤、城镇、村庄、农田、人畜……

养蛊必被蛊噬!

当老胡发出“何以民粹至此”的哀嚎后,他也被列为了被告。

我无意于指责这些“叉叉叉”们的人品,也无意分析其行为的荒唐与无理,因为人的本性都是趋利的,虽然起诉方方或者莫言的行为实际上未必得到什么好处。

因为无论哪一片土壤上,都会生长出形状怪异的“叉叉叉”。

我在意的是:这些“叉叉叉”们为什么认为这么干可以获利?

王小波曾经讲过一个故事——

乡间有一种独轮车,若是能够精通推行它的技艺,那么无论是多么崎岖的路面也能轻松通过,但无论练习到何种程度,总有可能摔倒。

然而,乡下人只是专心练习独轮车的技巧,却从不考虑修路的问题。虽然一旦修好了道路,就再也不会摔倒,也不需要练习独轮车的技术了。

然而,一种狡猾的思维却是歌颂独轮车的技艺,而不去真正思考铺路的技术。

老胡就是那种研究并歌颂推车技艺的人,他所谓的“何以民粹至此”,不过是感叹推车人姿势不当、用力过猛而已。

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是大声呼喊,让我们这些在路上步行的人站到边上去,把路让给那些推独轮车的人。

现在,推车人也嫌他站在路上碍事了,要求他到边沿上去。

老胡,该练练站边沿的功夫了,以免被推车人推下悬崖。

如果说莫言曾经是呼吁修路者中的一员,现在大概已经放弃了这个想法了。

值得庆幸的是,他尚未对推车人的推车技艺发表评论,更没有打算苦练推车技艺的迹象。

事实上,他都没有看一眼。

他若看一眼推车人,“叉叉叉”们就赢了。

作为一名读者,我个人并不喜欢莫言的叙事模式和文字风格。当然,这并不妨碍我认同其人格与作品的伟大。

莫言的文字,我最喜欢读的就是他获得诺奖后的演讲《讲故事的人》,其趣味与川端康成的演讲有异曲同工之处。

他在演讲中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八个外出打工的泥瓦匠躲进一座破庙避雨,庙外电闪雷鸣。所有人都吓得胆战心惊。

有一个人说:我们当中肯定有人干过伤天害理的坏事,谁干过坏事,就自己走出庙接受惩罚吧,免得让好人受到牵连。

但没人主动走出去。

有人提议,大家都把自己的草帽往外抛,谁的草帽被刮出庙门,就说明谁干了坏事,他就出去接受惩罚。

于是大家都把自己的草帽往庙门外抛,七个人的草帽被刮回了庙内,只有一个人的草帽被卷了出去,众人便将他抬起来扔出了庙门。

那个人刚被扔出庙门,破庙轰然坍塌。

上天设下这个局,就是为了惩罚这七个自认为好人的泥瓦匠。他们的下场,都是自己的选择。

——凡以牺牲他人来拯救自己的,天必谴之!

-5-

西人也有一个故事——

众人抓住一个卖淫的妇女,准备用石头砸死她。刚好耶稣路过,众人便来问耶稣。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拿石头砸她。”

众人羞愧地离开了。

-6-

20多年前曾看过一部电影《愈堕落愈快乐》。如果导演现在还想拍一部类似的电影,我想,最合适的片名就是《愈无耻愈疯狂》。

-7-

假如那个起诉莫言的“叉叉叉”举办一场大型演讲会,高呼一声:你们中间谁是爱国的,就站起来和我一起喊“起诉莫言”。

我不知道,会有多少人站起来振臂高呼,又有多少人会默默退场。

但我知道,任何无怜悯之心的人,所标榜的任何感情,都是虚伪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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