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601518)近日披露的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在过去的一年内取得了亮眼的业绩,实现了5.46亿元的净利润,同比增长高达38.84%。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其净利润依然稳健,达到5.16亿元,同比增长31.33%。这一业绩表现标志着吉林高速净利润连续三年实现同比上涨,彰显出公司强劲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趋势。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尽管业绩表现抢眼,吉林高速却宣布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这一决定引发了部分投资者的担忧和不满。

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时,出现了不同寻常的一幕。公司第二大股东招商公路(001965)的代表董事在表决中投了弃权票。其中,董事刘先福和独立董事林建忠均表达了对公司不分红的疑虑。他们建议公司在满足长远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也应考虑股东的即期现金回报要求,制定现金分红方案。

刘先福,一位经验丰富的财务专家,曾任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财务总监等多个重要职务,目前还兼任楚天高速(600035)、龙江交通(601188)等公司的副董事长。他的意见无疑具有一定分量,也反映了部分股东对于吉林高速不分红决定的失望。

投资者对于吉林高速不分红的反应激烈,部分原因在于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最新出台的一揽子政策。根据这些政策,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将可能面临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风险。具体来说,如果公司符合分红基本条件,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则可能被实施ST。这一政策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分红。

吉林高速自2010年上市以来,已累计分红10次,总金额达到5.664亿元。但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近两年均未实施现金分红。截至2023年年底,吉林高速的未分配利润已增长至26.50亿元。

对于不分红的原因,吉林高速在年报中给出了解释。公司表示,由于资金投入仍然较大,需要预留运营资金以保障偿债能力,并预计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的累计支出金额将较大。因此,公司决定暂不分红,以留存收益着眼于提高投资者长期回报。

然而,这一解释并未能完全消除投资者的疑虑。一些投资者在股吧里调侃称,“这是要ST了?”“再不分红就要被ST啦!”这些言论反映出市场对于吉林高速不分红决定的关注和担忧。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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