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日友好医院党委书记宋树立介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指的是对超声、X光等检验结果所形成的客观数据和影像的互通互认,而非对检查检验报告和医生开具报告的互认。国家卫健委很早就提倡开展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但目前不同区域间存在较大差距。

对此,她建议:

①高度重视,以质量安全为保障,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统一标准;

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一些复杂疾病,该做检查的还是要做检查,但结果能互认的一定要互认;

③搭建电子病历平台,以电子病例全面铺开为基础,形成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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