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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单纯开车外出一趟,就被罚款3120元。如此天价罚款,任谁都不能接受。常见的闯红灯罚款200元,难道一连闯了15个红灯?如果对交警给出的处罚不满,可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件介绍】

近日,辽宁某地法院公开审理了一件行政诉讼案件。该案原告小王(化名)因为交警开出的罚单不满,一纸诉状将交警大队告上法庭。在庭审前,小王信誓旦旦表示她能够让法院改判,令交警大队撤回之前对她的处罚。

而令小王没想到的是,一审法院判决她败诉。小王不服再度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同样维持原判。两级人民法院的判决都表明交警对小王做出的处罚并没有违反法律,是合理的。

时间回到几个月前,小王照常驾驶机动车出门。只是她出门时也没料到,就这么一次出门,竟给她招致了3120元的罚款。

小王在马路上遇到交警例行检查,而这一检查就发现许多问题,首先是小王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仅如此,她的驾照都过期许久了,她也没去更换。此外,她交强险都没交。交警也诧异一个例行检查竟然查出这么多问题。

小王为了赶时间,当场补缴了交强险。而当她回到家后重新翻看交警开具的罚单时,罚单上记载的数字令她差点当场叫出声来。她几项违法行为,累积起来的罚款数额高达3120元。

小王也是第一次见到交警罚款能罚这么多钱,她当然不甘心就这么乖乖缴纳罚金。她从《行政处罚法》中了解到,对于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小王仿佛找到了救命稻草。她要凭借法条这一规定,起诉交警大队,要求他们撤回处罚。

接着便发生开头小王与交警大队对簿公堂那一幕。事实证明小王想多了,交警的处罚合理合法,她一连实施4款违法行为,在实质上不算是情节轻微。因此,两审法院都判决她败诉。

这起案件一经报道,不少网友都表示支持交警的做法,毕竟行车安全关乎自己,也关乎道路上的其他人。

【案件评析】

交警对小王的处罚是否合理?

在这起案件中,小王一共有4个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为未携带行驶证和驾驶证、驾照到期未更换、交强险到期未续交。

而本案交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前三个行为进行处罚,分别予以不同数额的罚款。按照交强险条例对小王进行罚款。不管是哪一项处罚,都能找出法条依据。可见交警是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的。

也正因交警的处罚是于法有据,所以法院才会判决小王败诉。

至于小王所认为的,情节轻微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法院认为,小王一共实施了4款违法行为,本质上不属于情节轻微。所以,小王无法适用该法条。

小王无证驾驶是否构成犯罪?

答案是否定的。单纯的无证驾驶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行为人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则他可能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该罪是指行为人违反交通法律规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从刑法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行为人实施该犯罪所侵犯的法律利益是公共安全。

综上,行为人仅仅是无证驾驶的,只违反行政法。而如果他无证驾驶还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他的所作所为就侵犯了公共安全,构成交通肇事罪。

小王对交警的处罚不满意的,可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虽然在这起案件中,交警的处罚是合理且合法的。但小王对处罚不满提出上诉是她的合法权利。除此之外,小王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据行政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满的,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行为进行审查。

而交警所做出的罚款,他所代表的是当地公安局的意志,所以,小王对处罚不满,他应当向该公安局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即向上一级公安局提请行政复议。

当然,小王积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自然人诉权的体现,值得肯定。

【结语】

遵守交通规则,这是每一个守法公民的义务。交警按照规定对违反交通规则的人进行处罚,这是他的职责所在。纵观此案,不管是交警还是法院,它们的做法都于法有据,值得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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