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吴迪 记者 屠瑜)平常开车罔顾交规,可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却把歪脑筋打到了自己女友身上,企图利用“代扣分”蒙混过关,到头来终是害己更害人。近日,长宁警方查获一起替代他人记分案件,两名涉案违法行为人均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图说:王某在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窗口前准备替孙某“代扣分”。警方供图

2024年4月1日12时30分许,一名女子来到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审理窗口前,表示要处理3月20日发生的一起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然而当民警问及车辆信息和交通违法行为细节时,该女子却始终回答迟疑,且多次含糊其辞。察觉到异常的民警当即对其进行了法律告知,明确替代他人记分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面对民警的严正告知,女子虽表现出了片刻犹豫,但回过神后依旧坚称该起交通违法行为是自己驾驶所致,更是当着民警的面签下了《被处罚人身份信息核查知晓书》。

为查明事实,民警立即着手调查,通过调阅电子警察抓拍截图,民警发现违法驾驶人明显是一名男性。更令民警感到意外的是,截图上的男子体貌特征与陪同该女子一同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男子极为相似,随即将两人带至询问室接受进一步调查。

面对确凿证据,两人最终承认了企图实施替他人“代记分”的违法行为。据交代,男子孙某是该辆机动车所有人,因自己一直需要驾驶机动车通勤,在得知自己因违法交通法规须被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时,担心自己后续再扣分可能达到超分状态,就想到了让自己女友王某替自己“代扣分”。而王某碍于两人情侣的身份答应了请求,现场更是在孙某的“怂恿”下,不顾民警多番劝阻告知孤行己见,最终在违法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目前,王某因替他人记分累积分值达到6分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车主孙某因由他人代记分累积分值达到6分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替代他人记分”“由他人替代记分”均是违法行为,切勿触碰法律的底线。同时交通法律法规是为了保障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请每位驾驶员务必遵守,小心驾驶。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