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剑客无情剑》是古龙最经典的作品,也是一锅粥最喜欢读的小说之一,强烈建议大家去看看,你一定会有收获。好了,继续本篇的话题:为何李寻欢弃官不做?古龙:久留官场性命不保。

李寻欢

小李探花 李寻欢最吸引人的恐怕就是他的小李飞刀了。小李飞刀宛如神话,被江湖誉为小李神刀。因为它例无虚发,就从这部作品来看,它无愧这个称号,只要出手就必然得手。即便是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最终也死在他的刀下。也凭借这样的战绩,李寻欢昂首阔步迈入武林顶尖的行列,并且高居第三。

其实一直被大家忽略的是他文才,那也是顶流,全国第三,也就是书中所说的探花郎。严格来说他的文才比武艺更深厚,更出众。因为小李飞刀是他自己研发出来的,积累不多,而文才可是有底蕴的,他是书香门第,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而且就当时的形势而言,文才与武艺不能相提并论,文才好了可以当官,做管理者,而武艺高超,尤其是到达顶流,就不受朝廷待见,被成为匪类。如果两样都具备,对于李寻欢最好的选择当然走文的路线。其实前期也确实如此,他中了探花之后,就被朝廷委任官职,但是没有多久他就弃官不做,彻底投入江湖的风风雨雨。

李寻欢

为何不当官 放着大好的前程,为什么李寻欢弃官不做,非要进入武林呢?可能大家对这段没有印象,还是引用一段原著来说事吧:

李寻欢道:“十四年前,我弃官归隐,虽说是为了厌倦功名,但若非为了你那一道奏章弹劾,说我身在官府,结交匪类,我也许还下不了那决心。”

心树闭上了眼睛,黯然道:“昔日弹劾你的胡云翼早已死了,你何必再提他。”

从这段对话也能看出,朝廷对于像天机老人,上官金虹,以及其他的江湖中人是如何看待的,没错!他们都是匪类。我们知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以李寻欢的人品,他所结交的必然都是江湖豪杰,可是即便是他交往的对象,都被官方认为是匪类,就更不用说江湖中的其他人了,统统是匪徒。

李寻欢文武都能全国第三,那必然不会是傻子,他毅然决然地放弃官职而入武林,那必然是有缘故的。我总结了三个原因,如果大家觉得不合适,或者需要补充,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再讨论。

李寻欢

第一,官场没有未来,俗话说朝中有人好做官,可是李寻欢当时家逢突变,没有了强援。书中有这么一段话值得深思:

谁知大李公子一考,又是个探花。父子两人都郁郁不欢,只望小李公子能争气。谁知命不由人,这位小李公子虽然惊才绝艳,但一考之下,也是个探花。老探花失望之下,没过两年就去世了。接着,大李探花也得了不治之症。

简单来讲,李寻欢的父亲与大哥去世影响了李寻欢对官场的留恋。不过再往深层里说,李寻欢的父亲可不是一般人,他乃是户部尚书,就相当于现代的财政部长。如果有他的提携,那李寻欢的官场必然是顺风顺水。值得一提的是,在他父亲过世后,担任御史的胡云翼就弹劾了他。“结交匪类”的名头有点搞笑,李寻欢年幼的时候就受异人传授武功,他早就与江湖有联系,为什么胡云翼在这时候弹劾?

显然那时候李寻欢背后还有父亲,大哥,以及他们关系网,即便是铁胆御史也不敢轻举妄动,而李寻欢家逢巨变后,连他也敢弹劾了,你说李寻欢在官场还有前途吗?

李寻欢

第二,家中有猫腻 其实李寻欢的家里还是有问题的,原著中有这么一段话值得思考:

酒过三巡,梅大先生忽然道:“据说大内所藏的《清明上河图》亦为赝品,真迹却在尊府,此画不知是真?是假?”

李寻欢这才知道他殷勤待客,其意在此,笑道:“这话倒也不假。”

这是李寻欢中毒,在梅二先生家治病期间,与梅老大的一番谈话。大家发现问题没有?皇帝收藏的《清明上河图》是赝品,然而李寻欢家收藏的却是真迹。你说这是不是作死?这是将皇帝的脸面往地上摩擦,在古代可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正常的官员如果得到真迹那是必须要敬献给皇帝的,可是李寻欢家里却敢收藏。这其实是埋了一个非常劲爆的雷。

李寻欢

当初胡云翼弹劾李寻欢结交匪类。咱们再回顾下原文,就会发现,李寻欢的父亲老李探花更早结交匪类。许多细节都能证明这一点,譬如他与沈浪是忘年交,曾经请异人教授李寻欢武功,还收留了铁传甲,这是我们知道的,我们不知道的恐怕更多。还有一点,那就是李寻欢的父亲贪污。书中有这么一段对话:

金风白道:“只要有朋友找他,他几乎是有求必应,所以他的开销一向很大,但他却不像你,他并没有一个做户部尚书的父亲。”

李寻欢苦笑。

我们往往对李寻欢仗义疏财表示佩服, 可大家想过没有,仗义疏财也要有财可疏。而李寻欢一向大手大脚,然而他的生活从未捉襟见肘。这说明他家是很有钱的,另外他父亲也有很多的古玩字画。一个正经的书香门第,依靠死工资能攒下多少家产,而李寻欢却过着花钱如流水的生活。显然李寻欢的父亲贪污了国库的钱,用了资助儿子花销。

李寻欢

而父亲一倒,再没有大树可以乘凉,李寻欢不急流勇退,那么等待他的必然是严厉地惩罚,到时候恐怕性命都不保。

小结 因此李寻欢趁着铁胆御史胡云翼的举报,裸辞入驻江湖,成就了小李飞刀的神话。大家对这个话题,还有什么其他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会时不时上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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