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山东商报的一条消息,让人感到很神奇,常言虎毒不食子的道理在这件事情上完全不存在了。原来武汉市近日公布了一则案件:
       “因不满每月2200元抚养费,武汉一男子将5岁儿子告上法庭。”


       原来在2017年,这个孩子的父母离婚了,按照调解书,母亲抚养孩子,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用2000元。自3岁开始,抚养费用增加到了每个月2200元,每半年支付一次。至于教育和医疗费用双方各自承担。
       这没问题吧,生了孩子不实际抚养,支付抚养费用是完全正常,且合适的。估计所有的人都会这么认为吧。


       不过对于这个男子觉不这么想,因为他在2020年又结婚了,然后对方怀孕了,今年4月就将5岁的亲生孩子告上法庭。理由是疫情期间收入减少,所需要抚养照顾人数增加。要求将抚养费用调整为每月1000元。
       好家伙,真会搞,养不起别生啊,自己又生了一个,然后就想从本该抚养的孩子。而在孩子母亲看来,两人本来就职于同一国有控股单位,收入多少都知道,自己的收入为每月3000-4000元,而孩子父亲的收入并未受任何影响,收入相当的稳定。并且孩子父亲很少看孩子,抚养费用也一拖再拖,现在还告孩子想要减少费用。


       这样的男人配生孩子么?还在国有控股公司,连自己孩子都不想养,可见为人如何,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啥?
       然后这家伙的诉讼就被驳回了。
       人家都说子欲养而亲不在,面对这样的父亲,有什么可养的。这个孩子长大后知道自己的父亲这个样子会如何想?现在孩子只有5岁,还很多东西不明白。大了以后就会感同身受。


       其实什么降低收入都是借口,根本就是不想养孩子,只想自己过的轻松快乐,很自私的表现。而且纯粹是为了讨好自己的第二任妻子。也应了那句老话:有后妈就会有后爹,宁跟要饭娘都不跟当官爹。
       记得前两天有条新闻,人家21岁的单亲妈妈宁肯送外卖都要好好养自己的孩子。这个父亲可好,再婚之后就想着把之前的抚养费给降了。真是人有千万种,偏偏这个孩子碰上了一个渣爹。


       我觉得一个人只要生了孩子,就从男孩子升华为男人,未来一定要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去抚养这个孩子长大成人。虽然离婚,但是血缘关系无法改变。该给的钱要给、该养的孩子也要养,该帮孩子办的事情更要办,甚至孩子在学校里受欺负,该出头也要出!否则,你不养孩子,你未来有什么脸去面对孩子无辜的目光?
       时间会让孩子知道你对孩子的吝啬,也会让他们寒心,不要奢望你在年老的时候能得到孩子的宽容,你只会收获夜歌痛恨你的家庭。因为从来没有尽职尽责,也不配得到好的回报。


       没有是非观,三观不正的人,社会不值得提倡,我觉得单位都该好好考虑是不是应该继续聘用他。这样三观不正的家伙真的能给单位带来良好的收益么?真的能代表单位的形象么?
       你爱他,就把他养大,不爱他,就不要让他出生,不要让他生来就不拥有一个能被称作父亲的人,让自己的人生从开始就是残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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