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女子在微信立下遗嘱

而正是这份遗嘱

造成了家庭矛盾

那么,在微信群立遗嘱

是否有效?

是否能证实当事人的意思呢?

在微信发布遗嘱的是赵某,于2016年离异,她育有独生女小钱。近几年,赵某生病,身体每况愈下。

于是,她在家庭微信群中立下遗嘱:由于其病重时日无多,去世之后所有财产均由女儿小钱一人继承。

赵某微信截图

赵某身故后,其留下的房产、汽车、股份、存款等遗产都在另一继承人孙某(赵某的生母、小钱的外婆)处。但孙某居住在外地的儿子家,并未配合小钱办理继承事宜,于是双方产生了纠纷。

小钱认为 :母亲在微信群中的内容系遗嘱,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

外婆孙某认为 :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属无效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因此

小钱将外婆孙某诉至法院

要求按遗嘱继承母亲的遗产

审判结果

法 院 经 审 理 后 认 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中,被继承人赵某在家庭微信群中留下信息,虽然信息系被继承人账号发送,并注明姓名、年、月、日,但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意一种遗嘱形式,属无效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不过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祖孙俩关系向来不错,矛盾的症结点其实在于孙某居住在外地的儿子对继承方案有异议,因此本案有调解的可能。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孙某放弃继承,遗产由小钱一人继承。

话题

#女子微信群留遗嘱被判无效#

引发关注

对于此事

网友纷纷表示

“判得很对

微信的信息没办法做笔迹鉴定”

“法律需要严谨性”

既然在微信立遗嘱

属于无效遗嘱

那么什么样的遗嘱是有效的呢?

常见的遗嘱无效情形应注意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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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如有订立遗嘱的需求

应遵照法律规定

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避免产生纠纷

来源: “上海黄浦法院”微信公众号、新闻坊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责任编辑:王梦琦

审核: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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