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国家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子长撤县设市,原有的办法、规定和机关工作制度与新时代人大工作已不相适应,许多内容、提法和表述需要修订完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和完善人大常委会工作办法、规定及机关工作制度,子长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回顾和总结了过去的工作,细致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借鉴了外省市和陕西省、延安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办法、规定和机关工作制度,查阅了大量资料,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多次召开主任会议和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反复研究讨论,历时一年多时间,修订和完善了《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和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23个人大常委会工作办法、规定和《子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子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制度》等6个机关工作制度,新增加了《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建设专项监督办法》《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调研办法》《子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以及《子长市人大常委会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等5个工作制度。

通过编印制度汇编,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建立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为子长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遵循,推动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工作提质增效。

作者:王小安

编辑:刘一笑

责编:李东强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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