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儿子结婚,家住上海宝山区的黄老伯和妻子在去年帮忙买了婚房,这本来是件高兴事,可到了房子要装修的时候,却发现这买来还好好的“婚房”已经大变样。

1月10日,记者跟着黄老伯来到了位于顶楼的这套房屋,一推开门,黄老伯就介绍起了屋子的“惨状”……

在次卧,白色的、厚厚的、触感软软的霉菌附着在水迹之上,几乎覆盖了大半面墙,伴随着发霉长毛,旁边的墙皮也开始慢慢脱落。

新房的墙上有白色的、厚厚的、触感软软的霉菌附着在水迹之上,几乎覆盖了大半面墙

而在下雨天,情况就更糟心——

老伯:我手摸在墙上就是湿漉漉的感觉,还有墙上这个毛,很长很长的,而且发黑的,一根一根像猪毛一样。

可当初在交易时,这套90平的房子完全不是这副模样。

黄老伯说,正是看中这里是“准新房”——即没有住过人、没有出租过,所以才买下给儿子作为婚房,因为知道顶楼的最大隐患就是渗水,所以当时还仔细看了一下,顶全部是雪白的,没有任何渗水痕迹。

黄老伯买下的是“准新房”

可3个多月后,黄老伯带着装修队上门时,房子却面目全非。

黄老伯形容当时的心情就是两个字——崩溃。

黄老伯觉得非常崩溃

黄老伯第一时间找到了物业,物业说这套房子在上任业主手中就被报修过2次漏水,并且从未被维修过,可是,在黄老伯和业主以及中介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上,白纸黑字明确了“该房屋未发生过漏水”。

房屋交易合同上写着“该房屋未发生过漏水”

于是,黄老伯找到了当时负责交易的中介,中介表示对于漏水他们一无所知,并表态愿意按照当初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承诺的条款,“房屋漏水 保固补偿”这一条,进行最高两万元的补偿。

中介表示愿根据合同条款赔偿最高2万元

为了彻底根除和修缮漏水问题,黄老伯找了3家公司进行评估,维修报价都是5万以上。

黄老伯认为,前任业主和中介理应共同承担修缮费用。

3家公司进行评估,维修报价都是5万以上

那么,卖家对此又是什么态度呢?

卖家 严先生:这个漏水,之前他们都修过的呀,我给他的时候是好的呀。

卖家严先生承认屋子曾经漏水,不过他认为,既然修过,没有告知中介和买家的必要.

卖家 严先生:告知是怎么告知?它好的,我要告知什么?

谈到赔偿时,严先生却借口没空,没有正面回复。

谈到赔偿时,卖家借口没空未回复

那么,黄老伯要求卖家和中介共同承担漏水修缮费用的诉求,在法律上是否能够得到支持?

律师秦裕斌表示,卖家有义务告知买家,若他没有在买卖合同中告知买家有重大漏水隐患,是违约的。漏水问题在买卖房屋的合同履行当中,应当会被认为是一种瑕疵,那么瑕疵的话无非是两种,一种是进行赔偿,一种是自己来弥补这个瑕疵。

律师秦裕斌表示,卖家有义务告知买家重大漏水隐患

而对于收取了9万中介费的链家,后援律师也表示,中介作为居间者,因为工作疏漏导致房屋信息没有核实清楚告知买家,这是需要负部分责任的。

截至稿件发出时,卖家依然没有出面回应赔偿事宜。

黄老伯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权,小坊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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