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说元春是被害死的,那就是被贾府害死的。

很多读者都以为是皇帝要处理贾府,所以先杀掉元春死了;不然就是元春死了,所以贾府没了保护伞。其实都不是。

《红楼梦》不是自传,但有一定的自传色彩。而《红楼梦》的成书年代,正是中国历史上“文字狱”最盛的康乾时代。作者曹雪芹又是获罪官员的后人。

这就注定作者在写作的时候,一定有许多忌讳:皇帝一定是明君,贾府中人也绝对不会造反叛逆;贾家获罪绝不能是冤枉,一定是罪有应得,否则就是“怨怼”皇帝了;但贾家的罪行都是世间常事,贪污纳贿、干涉司法,最严重的是贾政替甄家收藏违禁之物,但也就是为了情面、一时糊涂,而不是存心反对君主。

不信?仔细读书:“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今上启天地生物之大德,垂古今未有之旷恩”、“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当今的隆恩,历来听书看戏,从古至今未有的”、“当今至孝纯仁,体天格物”……连宝玉这顽劣的小儿,也说什么“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如今四海宾服,八方宁静,千载百载不用武备”呢。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说皇帝冤杀元春,或者元春反对皇帝,都是不可想象的。反之,如果元春是贾府的保护伞,元春一死贾府就倒如,那就是暗示皇帝宠佞后妃、不分良恶,又不念旧情,也是“怨怼”。这些情节都不会出现。

元春是为家族牺牲个人幸福的第一人。她的死,也一定跟家族联系在一起。具体来说,就是贾府获罪,元春深受刺激而死。当然不可能一受刺激就死,可能本来就有病,听说母家出事被抄,病情加重,终于不治。

这样一来,也无损于皇帝的圣明:妃子的娘家犯了罪,就严惩不贷,是铁面无私、不徇私情;如果等元春死后再治贾府之罪,就是不念旧情、是冷酷了。

同时,元春的死还要解决一个大问题:宝玉和宝钗的婚事。

宝玉是宁荣二公认定的唯一可能的继承人选,但宝玉不好此道,需要有人规劝,“规引入道”。宝钗有“停机德”,最喜欢劝谏。所以让宝钗成为宝玉的妻子,是关系到贾府前途命运的大事。

但,在八十回中,宝玉黛玉的感情已经如此明朗,谁都知道拆散他们会遭到宝玉的以死相抗,所以谁也不敢贸然做此决定。只有元春可以。当然元春决定“金玉姻缘”也会引来宝玉怨恨,大大伤害姐弟感情。可如果是临死遗命,那就悱恻动人,连宝玉也无可如何了。

元春之死,是因为贾府的过去;元春之死,又是为了贾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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