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18日讯(通讯员 徐若妍)为构建司法审判与妇联维权的有效衔接,共同为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4月16日,屈原管理区妇联组织代表走进区人民法院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庭审旁听,“零距离”了解法院日常工作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工作机制,并就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开展座谈会。

旁听庭审。

“现在开庭!”上午九点,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围绕焦点问题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本案中,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某某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婚生子一直由王某某独自抚养,张某某一直未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故王某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为抚养费纠纷,本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分别为双方当事人疏导情绪、释法析理、分析利害关系。

现场调解

为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协同区妇联代表来到了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室,由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细致询问得知,张某某并不是不想给孩子抚养费,只是目前还没有支付能力。调解员从“法、理、情”三方面向双方释法析理,安抚情绪,明确表示,双方虽离婚不再共同生活,但父母对子女的抚育负有法定责任,双方均应尽力而为。经过区妇联、区人民法院多方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就抚养费的金额和给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得以圆满解决,最大程度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近年来婚姻家庭及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特别介绍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九项工作举措,以及如何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区妇联负责人表示,感谢长期以来区人民法院关心妇女工作,支持妇女事业发展,忠实履行审判职能,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下一步,希望有机结合区人民法院的司法优势与区妇联的工作特点,在推动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上加强合作;坚持全面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上深化合作;以增强法治意识和提升维权能力为目的,在妇联干部培训教育等方面创新合作,共同为屈原妇女儿童维权保障工作及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通过此次活动,代表们直观地了解到法院的审判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了区妇联代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提高了调处家庭纠纷、为妇女儿童维权的法律思维和调解能力。下一步,区妇联将持续关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与屈原法院建立完善沟通合作机制,与多部门协调联动发力,深化“法院+妇联+人大代表+社区”多方合作解纷模式,将司法触角延伸到基层,全方位提升妇女儿童司法保护水平,筑牢妇女儿童维权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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