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下“关注”,方便与您讨论分享,也能及时观看下一篇精彩文章。非常感谢您的关注!】

偷车贼太过猖狂,徐先生的车丢了,费了老大劲抓到了偷自己车的小偷,这原本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到最后反而被小偷告上法庭。

案件详情

2017年4月29日下午,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的徐先生,处理完自家农活后发现自己的电动车不见了,便赶紧向当地警方报警。

猜想到偷车贼偷完车肯定不会大摇大摆,有可能会为了躲避摄像头而从山路逃跑,所以徐先生立马开上了自己的汽车,沿着山路想要查看一下有没有偷车贼的踪迹。

一路上停停走走,开车至加油站附近时,可算让徐先生发现了偷车贼许某,以及自己被盗的电动车。

精神头正旺的徐先生加速赶上了偷车贼,要求他把电动车停下来还给他,并告诉小偷他已经报警。

哪知小偷听后不为所动,没有归还的意思不说,反而加速逃跑,试图甩掉徐先生。

但是两轮怎么可能跑得过四轮呢?小偷加速徐先生也加速,双方你追我赶较上了劲。

终于在一个拐弯处,徐先生急于追赶,不小心撞到小偷,造成电动车侧翻。小偷摔下了车,徐先生也赶紧过去制服了他。

法院判决

虽然小偷许某最终被法院判决两年有期徒刑,然而小偷出狱后一纸诉状将徐先生告到了法院,要求徐先生赔偿自己因当初摔倒造成的损害。

因为当时摔倒后小偷受了伤,司法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

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部分受限。所以小偷认为自己会摔伤都是因为徐先生穷追不舍要撞他造成的。

法院最终判决该事故中,许某承担主要责任,徐先生承担次要责任,需要赔偿小偷许某各项共计11万元,由于徐某驾驶的是轿车,由保险公司去承担。

一审判决结果出来后,徐先生和保险公司均不认可,提出上诉。

而二审法院经过证据和实施审查,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定徐某行为构成正当防卫,不承担任何责任,至此,湖南偷车案就此结束,民众也终于体会到了法律的人情和正义。

法律解析

本案的转折就在于二审法官认可徐先生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什么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与正当防卫相对应的是防卫过当,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在了解了这两个名词的含义之后,有人可能会提出徐先生开的是汽车,即机动车,而小偷许某骑的是电动车,双方实力明显不对等,怎么就判定是正当防卫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电动车发生相撞事故后,事故责任的划分应当根据双方驾驶时是否存在违章行为,以及违章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大小来确定责任归属。

而不是直接以电动车本身存在弱势这一借口逃避责任,这也是很多人一直以来存在的误区。

本案中,徐先生与偷车贼许某相撞的重要原因是偷车者不仅偷车,且在失主发现后也并没有认错和归还,反而慌不择路的逃跑,这才导致结果的发生。

所以判定徐某为正当防卫才是真正的合理合法。

再者,如何认定正当防卫的合理性呢?

也就是说如何确定徐某的行为到底属不属于犯罪,该不该以故意伤害罪赔偿许某的损失呢?

从犯罪构成的角度来看,《刑法》规定犯罪构成四要素是指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的客观方面,实际上就是当前这起刑事案件的构成要件,这四要件缺一不可。

结合本案来看,撞车事件的起因就是徐某想追回自己的电动车,并没有想伤害偷车者的主观故意,因此主观方面并不符合故意这一主观方面,所以排除徐某的主观故意犯罪这一假设。

除了正当防卫,本案还有一个值得讨论的点即一审二审的判决结果大相径庭,然而正是由于当事人徐先生的不懈努力,积极上诉才导致整个案件结果出现的大快人心的结局。

这里面包含了我国法律体系里一个至关重要的审判程序,即两审终审制以及上诉这一诉讼制度。了解这些诉讼程序对咱们老百姓以后在维权时会大有帮助。

所谓两审终审制指的是法院在审判案件时所遵循的一种制度,即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终结的制度。

通俗来讲即一个案件最多只能经过两次审判,二审判决一旦做出就会立马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出现无节制的起诉上诉行为,这也是旨在提高我国的诉讼效率以及遵循程序正义的目的。

而二审程序的启动就要涉及到另一个法律名词,上诉。

上诉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对该案再行审理的诉讼制度。

这个法定时间根据不同诉讼类型而有所差别。

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所以上诉时间为判决书送达15日之内。值得一提的是民事诉讼中的一般诉讼程序需要当事人主动提出上诉,法院没有自行二审的义务。

结语

一个简单的偷车案件差点使真正的受害者成为被告,闹出令人忿忿不平的结果。

所幸案件最终的结果是好的,这也得益于二审法官尊重当下的人情以及法律上的公正,真正做到了为百姓服务,替百姓当家作主。

二审判决结果满足了大众的期待,给予当事人最公平的结局,也坚定了社会百姓对法律的信任和敬畏。

对于这个结果,你怎么看呢,有什么其他的想法也可以尽情讨论。

友情提示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皆来自互联网,仅供参考及分享,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联系邮箱:10424636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