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王阁序》这篇文章,我想很少有人能够将它完整地背诵下来,对其文章的内容也是知之甚少,但是这篇文章有一段话我想大家肯定知道,那就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这段话可谓是传世名句,为后人争相传诵,并为之盛赞有加。而随着《滕王阁序》的世代传诵,“滕王”李元婴也随之为众人知晓,跟随着《滕王阁序》被后人永世铭记。 李元婴,唐朝开国皇帝李渊第二十二子,他是李渊退位后的第4年与柳宝林所生,为李渊最小的儿子。贞观十三年,李元婴被李世民册封为滕王,食禄滕州。贞观十五年,实封800户,并授金州刺史职。贞观二十三年,实封千户。

永徽初年,已成年的李元婴前往滕州封邑。初到滕州时,李元婴为了继续享受京师那般的富贵生活,他就在滕州大兴土木,骄奢淫逸,横征暴敛,遂引起了当地百姓极大的怨恨,高宗更是亲自写书信告诫他要适可而止,要体恤百姓,《旧唐书.李元婴列传》载:“元婴颇骄纵逸游,动作失度,高宗与书诫之曰”。 可此时李元婴并不听从,他不以为然,反而是越发的骄横跋扈,最终永徽三年,因民愤越来越大,高宗李治只能是将其调离滕州,让他前往苏州任刺史,不久又改任洪州(今江西南昌)都督。而在洪州都督任上,李元婴并不知悔改,他依然如同在滕州一样,骄横跋扈,大兴土木。永徽四年,他又在赣江之滨,修起了一座高插云天的楼阁,这座楼阁就是后世最为知名的,也是江南三大名楼之一的“滕王阁”,而这也就是王勃笔下所写的那个能看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滕王阁了。

调露元年,高宗李治对其在南昌的所作所为极其不满,但碍于他是自己的亲叔叔,只能是将其调任隆州(今四川阆中)刺史以示惩戒。但是在这里,李元婴依然恶习依旧,据《舆地纪胜》所载,李元婴一到隆州就以以“衙役卑陋”为名,大修宫殿高楼,称“阆苑”。他仗着山高皇帝远,依然按照宫苑的格局,在嘉陵江畔的玉台山腰建起了一处富丽堂皇的行宫,而这就是杜甫诗篇中的阆中滕王阁。 而后李元婴在隆州“又数犯宪章”,忍无可忍的高宗李治终是给予了他“削邑户及亲事帐内之半”的惩罚,然后将其安置在滁州。但是,李元婴毕竟是高祖血脉,李氏皇嗣,所以没过多久,李治就再次启用他,授寿州刺史,不久又转隆州刺史。弘道元年,又加授开府仪同三司,兼梁州都督。

文明元年,仗着李姓皇嗣的身份,为非作歹,享尽荣华富贵的李元婴走完了自己执垮的一生,享年54岁。死后,李显给了自己这位叔父极高的待遇,赠司徒、冀州都督,陪葬献陵(李渊陵寝)。 可以说在为人处事,为政之道上,李元婴实乃是国之祸根,他于国于民都不是个有用之人,只能说是一无是处。但是他也有着自己的一个优点,那就是绘画能力超强,很有天赋。李元婴独创的“滕派蝶画”,在中国的工笔绘画领域里写上了浓墨重彩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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