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马睿姗 宋雨泽

3月25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税务部门聚焦山西省民营经济纳税人需求,依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释放税费政策红利,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据了解,2023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401.42亿元,其中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作为政策惠及主体,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32.12亿元,占比82.74%。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明确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同时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

为了帮助民营经济纳税人及时享受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采取申报前、申报中、申报后“三步递进式”实现政策找人、数据预填和税惠感知。

首先,在纳税申报前推送政策,通过分析纳税人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纳税信用等级等信息,匹配纳税人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将政策推送到户,实现“政策找人”。

其次,在纳税申报中推送报表,通过后台数据比对,自动判断减免税条件、自动计算减免税额、自动生成申报表,纳税人只需对相关数据进行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最后,在纳税申报期后推送红利,分月分税费种向纳税人推送已经享受的税费优惠信息,并附有相关政策规定,让纳税人对税惠政策享受既“心中有数”又“心中有感”。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杜飞彪表示,山西省税务部门下一步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决策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升政策享受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助力山西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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