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4月16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进展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报告显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一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被原告杭州量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请求赔偿债券卖出本息损失4,295,207.17元,债券持有本息损失115,331,549.2元,债券持有逾期利息损失7,210,719.6元,以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合理费用2,283,680元。2024年4月8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海通证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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