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4月26日电 河南证监局网站4月26日发布《关于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

  来源:河南证监局网站

  河南证监局指出,经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不到位。未制定母子公司统一授信管理制度,未对个别重大投资项目风险进行审慎评估。对境外子公司、另类子公司合规风险管控不到位,未有效强化合规风险管理。

  二是在开展股票质押业务时,风险管理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到位。作为承销商,通过股票质押业务向参与认购债券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三是在健全合规风控制度前实质开展债券销售业务,收取发行人票面利息补差费用,为他人规避监管提供便利。未严格落实金融资产重分类内控要求。

  四是从业人员兼职管理不到位,员工投资行为管控存在薄弱环节,防范员工代客理财行为管控机制不完善。

  五是廉洁从业事前管控不到位,个别岗位人员发生廉洁从业风险事件。

  根据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来源:河南证监局网站

  值得注意的是,同日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中原证券7名相关工作人员被河南证监局实施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官网信息显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是河南省内注册的法人证券公司,也是全国130多家证券公司中第8家同时在沪港两地上市的券商,A股简称“中原证券”,股票代码:601375.SH;H股简称“中州证券”,股票代码:01375.HK。目前注册资本46.43亿元,管理资产规模2000多亿元。

  中原证券26日晚间披露财报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6.44亿元,同比增加38.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亿元,同比增加85.53%。(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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